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出行保障能力,有效解决车辆老旧带来的运行成本高、出行风险大等问题,我局租用30辆新能源车纳入市本级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统一调派使用。3月16日上午,我局在市委大院主楼前广场举行了新租赁公务用车启用仪式,局分管领导、租用方负责人、公务用车管理部干部职工共60余人参加。
近年来,市本级公务用车老旧车辆持续增多,车辆维修支出居高不下,公务出行故障率持续升高,为解决这一难题,我局积极探索公务用车保障新模式,采取“以租代购”的方式,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租赁合同,租用30辆新车纳入平台管理,其中26辆吉利银河L7、4辆广汽传祺E9,均为油电混动车辆。30辆车启用后将有效缓解公车紧张现状,降低安全隐患,提升保障能力。
下一步,我局将开展司勤人员新能源车操作培训,组织驾驶员技能比武活动,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,结合实际推进老旧车辆分批更换,为市直各单位提供高质量公车服务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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