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
(一)办公室
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工作;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行政管理工作;负责对外宣传联络、机要通信、电文处理、公文运转工作;负责局机关保密、档案管理、网络、通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。
(二)综合管理科
根据党和国家机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,拟定市直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的制度及构建标准化制度体系;负责管理局第三方(限服务类、货物类)采购工作,包含采购申请、合同审核、招标投标等相关过程的组织实施;负责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督与考核;负责协调组织局机关综合考核工作。
(三)资产和基建科
负责局机关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;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(含地产)的规划、权属、配置、使用、处置等管理工作;拟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调整、撤销、合并后的办公用房(含地产)管理工作;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建、改扩建、迁建、危旧房改造等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、报批;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清理整合和集中管理工作;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的监督、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。
(四)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
承担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推进、指导、协调、监督、检查的具体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、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直各公共机构既有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市直机关能耗统计、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。组织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、推广及信息服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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